一、国内游活动凡是报名付款后,要退出活动的:
旅行者在集合前7日以内(含第7日,以集合当天18时算起,下同。)提出解除合同的,按照下列标准向俱乐部支付业务损失费:
1.集合日前7日以上退团,定金全退。
2.集合日前7日至4日退团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%;
3.集合日前3日至1日退团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%;
4.集合当日退团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%;
5.因下雨、临时加班、生病、航班延误无法参加活动的,定金全损,不予退还;
6.因不可抗力因素:严重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社会异常事件等,无法参加活动的,已付定金全额退还;
7.因地方疫情管控临时性政策造成的行程中断、延期和停止的,俱乐部不承担何损失,行程以外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8.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俱乐部的实际损失,旅行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俱乐部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;
9.活动中需临时更改活动行程需所有队员签署《活动行程更改协议书》,方可更改行程;
10.活动开始后(第2日起),临时退团需告知活动领队,并签署《活动行程解除协议书》,方可离团;